??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劃分背景
近三年,巫溪縣聲環境質量總體趨好,但局部區域偶爾存在超標現象,此外隨著城市建設快速發展,頻繁的工業、商業、建筑施工活動導致噪聲源不斷增多,聲環境管控壓力仍然較大;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還自然以寧靜、和諧、美麗”的重要指示精神,巫溪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25日起施行)、《重慶市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劃分技術規范實施細則(試行)》(渝環發〔2023〕106號)等文件要求,結合巫溪縣國土空間規劃和土地利用現狀,開展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劃分,并編制了本《劃分方案》。
??二、適用范圍
本次劃分范圍為巫溪縣建成區范圍內的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暨柏楊街道、寧河街道、城廂鎮、鳳凰鎮等規劃城區范圍內的建成區域。
??三、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劃分原則
1.與聲環境功能區有效銜接。
0類和1類聲環境功能區范圍整體劃定為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
2.以城市建設現狀為基礎。
以城市實際建成情況現狀為基礎,結合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利用類型進行劃定。
3.以適應改善聲環境質量的需求為主要依據。
綜合考慮噪聲敏感建筑物占地面積、噪聲污染影響范圍和程度、周邊噪聲敏感建筑物對聲環境質量的改善需求等因素,因地制宜劃定。
??四、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劃分結果
本次巫溪縣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劃分以《巫溪縣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巫溪府辦發〔2023〕53號)中聲功能區劃分邊界和城鎮開發邊界為基礎范圍,以巫溪縣行政邊界、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利用現狀、天地圖影像為參照,結合實際建設情況綜合劃定。全縣共劃定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10個,面積3.80km2。
本方案共將10個施工工地納入噪聲敏感建筑物臨時擴展區,擴展區需按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管理,后續管控中按照實時動態工地名單進行管理。
??五、實施時間
《巫溪縣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劃分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六、核心政策問答
一、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是什么?
答: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是指以用于居住、科學研究、醫療衛生、文化教育、機關團體辦公、社會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靜的建筑物為主的區域。
二、《重慶市巫溪縣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劃分方案》的目標任務是什么?
答:通過《方案》劃分,進一步打好技術基礎,提高噪聲污染防治措施的可操作性,加快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噪聲污染問題,持續推進聲環境質量改善,努力建設寧靜舒適的城市環境,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重慶市巫溪縣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劃分方案》具體劃分了哪些區域?
答:劃分范圍為巫溪縣城市(柏楊街道、寧河街道、城廂鎮、鳳凰鎮)建成區范圍,主要包括城市建成區范圍內的住宅小區、學校、醫院、行政辦公機構等公共服務設施以及其他需要保持安靜的區域。例如,海成·瀾溪別院、北景城等小區,白馬中學校、白馬小學校、思源實驗學校等學校,縣人民醫院、新城醫院等醫院以及縣人民政府、縣林業局等辦公機構都納入了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
四、噪聲敏感建筑物臨時拓展區是什么?
答:受建筑施工噪聲影響較大的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邊界線外一定距離內(實際劃分中為200米范圍內)的區域劃定為噪聲敏感建筑物臨時擴展區。例如,巫溪縣先鋒小學所在地已納入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現在該學校要新增教學樓,則學校附近200米內的非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地塊,都應該暫時納入噪聲敏感建筑物臨時拓展區管理,嚴控施工等活動,降低對區域內噪聲敏感建筑物的影響。
五、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和聲環境功能區的差異是什么?
答:《噪聲法》明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和國土空間規劃以及用地現狀,劃定本行政區域各類聲環境質量標準的適用區域,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是區域規劃調整、引導產業布局和用地結構優化的科學依據,也是強化噪聲源監督管理和環境執法的重要手段。例如,某地新增一個有噪聲的企業,在環境影響評價中,它外圍屬于哪類聲環境功能區就要求達到相應聲功能區質量管理標準,若達不到相應標準,則需要該企業采取一定措施減緩環境影響。
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是以用于居住、科學研究、醫療衛生、文化教育、機關團體辦公、社會福利等的建筑物為主的區域,是為了保障居民的安靜生活環境。例如,為保障在噪聲敏感建筑物集中區域的安靜,夜間施工等噪聲活動管控會更加嚴格,非必要不允許夜間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