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號 ]
- 11500238750071502K/2025-00016
- [ 發文字號 ]
- 巫溪府發〔2025〕12號
- [ 發布機構 ]
- 巫溪縣人民政府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成文日期 ]
- 2025-03-25
- [ 發布日期 ]
- 2025-03-31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有效性 ]
?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現將《巫溪縣2025年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和消防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巫溪縣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
巫溪縣2025年安全生產、
防災減災救災和消防工作要點
?
2025年全縣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和消防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視察重慶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突出除險固安導向,以改革創新推動“1366”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建設,打好安全生產“保衛戰”,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質量發展,為全縣綠色崛起提供堅實的安全基礎。
一、深化安全責任體系,提升綜合統籌能力
(一)強化黨政領導干部責任。落實中央和市級安全生產考核巡查工作要求,強化安全生產考核巡查規范性和權威性。堅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以發現和解決問題為履職標準,制定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職責清單和年度重點任務清單,落實定期述職報告制度,將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培訓內容。
(二)強化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將“三管三必須”責任落實到各行業部門班子成員、內設機構和崗位,在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業務管理等方面壓實責任。開展行業消防安全“四個一”活動,建立更新行業領域基礎臺賬、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整治清單,動態厘清新興業態安全監管職責及各類災害防治責任。明晰重點建設項目安全監管邊界,健全協同監管機制。
(三)強化企業單位主體責任。嚴格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法定職責。深化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壓實總工程師等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責任,落實一線從業人員“兩單兩卡”制度,將接受其作業指令的勞務派遣、靈活用工等人員納入安全管理體系,對外包外租等關聯單位加強監督指導。強化國有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履職考核,強化醫院、學校、工地、酒店民宿、高速公路、景區景點、水利設施等經營管理單位防災減災救災職責。
(四)提升綜合統籌協調能力。優化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和消防工作議事協調機構組織架構及運行機制。堅持“多通報、多發督促函、多暗訪、多拍攝隱患場景”,完善警示約談、掛牌督辦等工作機制。用好“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問題清單”,探索建立多方聯動復盤機制,強化典型經驗推廣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五)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嚴格落實《關于進一步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的實施意見》,結合實際出臺貫徹落實方案,認真落實相關配套政策,推進基層應急管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
二、深化風險防范體系,提升防范化解能力
(六)加強安全生產治本攻堅。完成年度重點任務,落實一批“人防、物防、管理防、工程防”措施。完善重大事故隱患“自查自報自改”機制,加強重大事故隱患責任倒查追究,學好用好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開展“專家進萬企”指導幫扶,重大事故隱患按期整改率100%。
(七)加強防災減災救災固本強基。完善防減救災議事協調組織架構和運轉機制,聚焦防災減災“叫應、轉移、熔斷”關鍵環節,健全黨政領導靠前指揮、網格化傳導、關鍵期應急響應“降標提級”、洪澇聯排聯調、流域聯防聯控、“44NN”預警響應、“十戶聯防”避險轉移和“七情”統計督導等工作機制。對照《全縣今冬明春及2025年度防災減災救災固本強基重點任務清單》,加強督導,確保按進度完成工作任務。
(八)加強安全韌性城市制度體系建設。認真落實安全韌性城市建設、城區安全治理“大綜合一體化”工作方案,探索建立城市安全風險體征指標和風險評估模型。在上級部門的指導下開展城市生命線工程綜合治理,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和老舊管線改造升級,城區“水電氣訊路橋”數字孿生建設,探索燃氣、供水、排水、油氣長輸四類管線矢量化管理。
(九)加強事故災害風險源頭管控。啟動應急管理“十五五”規劃編制。強化高危項目立項咨詢評估,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要求,嚴格落實危險化學品布局規劃和煙花爆竹、非煤礦山安全專項規劃。縣防減救災委各成員單位按照自然災害防治“三張清單”要求,動態梳理更新本行業、本領域風險隱患清單,及時完善相應措施清單和責任清單,做到“一點一策”、有效管控。
(十)加強城鄉火災防控基礎建設。啟動消防救援事業發展“十五五”規劃編制,認真落實《重慶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重慶市政府專職消防隊伍建設管理辦法》。加強消防隊站、消防訓練基地、市政消火栓、消防裝備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同步完善消防設施。
(十一)加強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完成重點行業領域專項整治和“一件事”全鏈條安全治理年度工作。
三、深化救援救災體系,提升應對處置能力
(十二)抓好應急預案修編和演練。修訂縣級各類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規范編制鄉鎮(街道)、村(社區)應急預案和企業單位現場處置方案。縣級、鄉鎮(街道)和村(社區)每年至少組織1次應急演練,企業每年至少組織1次疏散逃生演練(高危行業領域每半年至少1次)。開展應急應戰聯演共訓,強化應急應戰一體化建設。
(十三)抓好應急指揮部和隊伍建設。加強全縣應急指揮部體系建設,場所建設完成率100%,通信指揮設備配備率100%。建立應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水利、規劃自然資源等部門聯合值守和信息互通機制,完善毗鄰區縣應急聯動機制,開展電力、燃氣等重點行業領域專業隊伍認定和社會應急力量分類分級測評。縣級、鄉鎮(街道)按規定配備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人員,完成增發國債項目裝備配發、培訓工作,汛前實現人裝適配。
(十四)抓好消防救援體系和力量建設。深化指揮控制、作戰力量、作戰保障體系建設。開展鄉鎮專職消防隊評估,推進社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建設。
(十五)抓好會商研判和處置應對。落實“1+7+N”會商研判機制,完善自然災害分段分級分層分類預警響應規程,優化“一行業一措施、一鄉鎮一方案”響應指令體系,實現預警信息“三級治理中心”貫通。嚴格執行《巫溪縣自然災害聯合會商制度》《巫溪縣自然災害防治“六長”聯席會議制度》,落實極端情況下“禁停撤疏”緊急管控措施,針對小概率、高風險、超常規事件果斷提級響應。
(十六)抓好救災救助和恢復重建。全面盤點2024年汛期救援救災損耗和庫存明細,及時購置補充,確保應急物資于2025年汛前儲備達標、前置到位。持續完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立實物儲備、協議儲備、產能儲備等多種儲備模式。持續推動防災減災宣傳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提升全社會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進一步發揮社會組織和社會力量作用,持續提升社會動員、群防群治效能。全力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協調做好受災群眾過渡期安置工作,妥善保障受災群眾有飯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干凈水喝、有病能及時醫治。密切關注受災低保對象、特困人員、易致貧易返貧監測對象等特殊困難群眾救助需求,積極妥善解決。加快損房修繕、倒房重建工作進度,加強重要時段、重要節點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及輿論引導,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四、深化法規制度體系,提升監管執法能力
(十七)深化行政執法改革。深化“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厘清行業主管部門和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職責,落實會商協作、線索處置、信息共享等管執協同機制。精準編制縣、鄉鎮(街道)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執法事項清單,確保行政處罰權調整劃轉后執法事項無遺漏。
(十八)嚴格規范精準執法。科學編制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將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主要負責人履職和危險作業規范執行等方面情況作為重要檢查內容。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對企業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落實“一案雙罰”“行刑銜接”。堅持“一案雙查、三責同追、四不放過”,嚴格查處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嚴格落實自然災害調查評估辦法,依法查處自然災害責任事件。
五、深化社會共治體系,提升群防群治能力
(十九)提升全民安全素質。常態化開展安全宣傳“五進”活動及安全生產月、防災減災日、消防宣傳月等活動,積極參加“安康杯”“青年文明號”“新重慶里看應急”等活動,在縣級電視媒體設置安全生產、消防工作專欄,強化重要節點、重要事項、重要政策的宣傳和新聞發布。
(二十)提升社會公眾監督質效。落實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舉報制度,推動企業建立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推動安全評價、檢驗檢測、安全培訓等機構規范化建設,依法嚴厲打擊出具虛假、失實安全評價報告等違法行為。
(二十一)提升市場多元共治能力。發揮安責險、巨災保險作用,推動“事故預防和災害救助+金融保險”模式創新。引導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搶險救災,加大災害成功預警避險轉移表彰獎勵力度。
六、深化數字應急體系,提升整體智治能力
(二十二)加強數字應急智能化場景建設。接入使用事故災害分析模型庫,推動系列數字應用實戰實效,提升事故災害模型分析、模擬推演和智能決策能力。接入小流域應用場景,提升小流域山洪地災風險預警管控能力。
(二十三)加強應急智慧指揮體系建設。熟練使用空天地一體化態勢偵測和感知平臺,強化前后方信息共享和協同作戰能力。接入基于視聯網“衛星+370MHZ+自組網”應急通信網絡,配備衛星、北斗和370MHZ通信終端設備,提升“斷路、斷網、斷電”情況下應急指揮能力。
(二十四)加強科技基礎支撐能力建設。科學規范使用國債項目配備設備,淘汰落后工藝及設備。積極參與安全生產新型實用技術、工藝和裝備設備評選推廣活動。
?
附件:核心績效指標責任及重點任務分工
附件
?
核心績效指標責任及重點任務分工
一、核心績效指標
序號 |
名稱 |
2025年目標 |
責任單位 |
1 |
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起數 |
0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2 |
因災群死群傷責任事件 |
0 |
縣防減救災委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3 |
生產安全較大事故起數 |
0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4 |
生產安全事故亡人數 |
同比下降5%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5 |
已落實監測措施的災害點亡人數 |
0 |
縣防減救災委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6 |
森林火災受害率 |
0.3‰以內 |
縣防減救災委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二、重要文件
序號 |
名稱 |
2025年目標 |
責任單位 |
1 |
《巫溪縣突發事件總體預案》 |
修訂 |
縣應急管理局 |
2 |
《關于進一步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的工作方案》 |
印發 |
縣應急管理局 |
3 |
《巫溪縣自然災害調查評估辦法》 |
印發 |
縣應急管理局 |
4 |
《巫溪縣救災物資儲備管理暫行辦法》 |
印發 |
縣發展改革委、縣應急管理局、縣財政局 |
5 |
《巫溪縣地質災害避險轉移工作手冊》 |
印發 |
縣應急管理局 |
6 |
《巫溪縣地質災害應急項目管理辦法》 |
印發 |
縣應急管理局 |
7 |
《關于加強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管理的實施方案》 |
印發 |
縣經濟信息委 |
???三、重點整治
序號 |
名稱 |
2025年目標(內容) |
責任單位 |
1 |
交通運輸領域 |
盯緊貨車、客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網約車客船、“三無”船舶等重點車型(船舶)及企業安全監管,開展交通突出違法行為集中整治。加強公路防控體系建設,完成358公里農村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安裝,全縣“兩客一危”檢驗率、報廢率達97%以上。 |
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委、縣教委、縣農業農村委等,各鄉鎮(街道) |
2 |
建設施工領域 |
抓好重點項目、危大工程、委外作業等重點部位和環節安全監管,危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率100%、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全縣新開工改造城鎮老舊小區12個、35.64萬平方米,全縣項目自有工人施工人數達到施工現場總人數15%以上,全縣基本實現存在安全隱患的自建房整治全覆蓋。 |
縣住房城鄉建委、縣交通運輸委、縣水利局等,各鄉鎮(街道) |
3 |
燃氣 領域 |
深化城鎮燃氣油氣安全專項整治,開展高層建筑燃氣安全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推進燃氣經營企業優化整合,狠抓燃氣器具及配件市場治理,嚴厲打擊燃氣管道第三方破壞行為。 |
縣經濟信息委、縣市場監管局等,各鄉鎮(街道) |
4 |
危險 化學品領域 |
強化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風險監管,深化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專項治理,強化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廢棄處置等“全鏈條”整治,加油站經營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率85%以上。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清單化管理,確保“整改閉環、動態清零”。對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建立常態化打非治違工作。 |
縣應急管理局、縣發展改革委、縣生態環境局、縣交通運輸委等,各鄉鎮(街道) |
5 |
非煤礦山領域 |
推進“八條硬措施”硬落實,強化露天礦山高陡邊坡和工業廣場隱患治理。持續推動礦山三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率100%、推動礦山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三個一”工程完成100%,配合開展推動礦山安全創新實踐基地建設。 |
縣應急管理局、縣規劃自然資源局,各鄉鎮(街道) |
6 |
工貿 領域 |
聚焦“四涉一有限一使用”重點企業,圍繞“雙防控”機制建立和全員責任制落實開展系統治理,實現重點粉塵涉爆企業安全風險監測預警覆蓋率100%,重點企業基本完成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 |
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街道) |
7 |
特種設備領域 |
持續深化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鍋爐、電梯等安全提升行動,抓好氧氣(工業氣)瓶、化工企業特種設備、高風險大型游樂設施排查整治,針對門鎖裝置、緊急報警裝置、救援對講系統等抽查不少于30臺電梯,全縣電梯故障困人率低于0.5%、電梯無紙化維保率95%以上、懸崖秋千使用登記率100%、燃氣調壓裝置法定檢驗率90%以上。 |
縣市場監管局,各鄉鎮(街道) |
8 |
文化旅游領域 |
持續深化文化旅游領域安全綜合整治,落實極端天氣條件景點關停制度和最大承載量管控規定,圍繞安全生產分級分類管理和常態化事故隱患自查自改、文物安全日常巡查機制落實情況開展系統治理,納入等級動態管理的文化旅游企業不低于98%、年度文物保護單位巡查率100%、游客滿意度90%以上。 |
縣文化旅游委,各鄉鎮(街道) |
9 |
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 |
嚴格落實重慶市加強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管理實施方案,2025年全縣公共充電基礎設施鄉鎮(街道)覆蓋率100%。 |
縣經濟信息委、縣發展改革委、縣公安局、縣規劃自然資源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交通運輸委、縣商務委、縣市場監管局等,各鄉鎮(街道) |
10 |
民爆 領域 |
全縣民爆銷售企業安全生產檢查覆蓋率100%,民爆銷售企業二級安全生產標準化率100%,民爆銷售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新訓率100%。加強對爆破作業人員的資格審核、安全教育和對爆破作業現場的監督檢查,爆破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率100%。 |
縣公安局、縣經濟信息委等,各鄉鎮(街道) |
11 |
農業農村領域 |
聚焦農業有限空間安全生產,加強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和安全生產監管,全年開展檢查25家(次)以上,開展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及安全生產培訓不低于5場,大力宣貫農業機械、農村沼氣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加強高標準農田建設、田間道路建設期間和資產移交前的安全監管,分管領導每月帶隊檢查1次,并委派現場代表,對現場施工方面全面負責,每周到施工場地巡查走訪,落實安全生產整改措施,督促監理單位每天開展安全生產檢查。 |
縣農業農村委,各鄉鎮(街道) |
12 |
商務 領域 |
聯合開展大型商業綜合體安全生產集中整治、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確保覆蓋率100%。按照市上要求健全完善成品油流通監管機制,常態化打擊整治非法制運銷成品油“黑窩點”“黑加油車”。強化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全覆蓋加強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安全生產管理。 |
縣商務委,各鄉鎮(街道) |
13 |
城市管理領域 |
加快推進城市道路塌陷預防和隱患排查整治,市政設施結構病害整治率保持95%以上,城市橋隧智慧建管覆蓋率達到75%以上。 |
縣住房城鄉建委,各鄉鎮(街道) |
14 |
衛生健康領域 |
醫療機構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覆蓋率100%;200張床位以上的醫院,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工作。推進職業健康保護行動,職業病危害專項治理完成率100%,職業病及危害因素監測年度任務完成率100%。 |
縣衛生健康委,各鄉鎮(街道) |
15 |
防汛抗旱領域 |
完成紙廠溝山洪溝治理任務,完成尖山、魚鱗、天星、峰靈等4處水毀修復建設任務。 |
縣水利局,縣級有關行業部門,各鄉鎮(街道) |
16 |
內澇治理領域 |
開展城市排水防澇防護設施建設工程,新建改造雨水管網3公里以上。 |
縣住房城鄉建委,縣級有關行業部門,各鄉鎮(街道) |
17 |
地災防治領域 |
完成32個鄉鎮(街道)地質災害避險轉移預案編制,建設完成1018個地質災害風險碼,完成3個重點防治小流域風險管控建設,完成建設23處地質災害群專結合監測預警,啟動1處重大隱患點工程治理。 |
縣規劃自然資源局,各鄉鎮(街道) |
18 |
森林防火領域 |
開展森林草原隱患排查和查處違規用火行為專項行動;新建森林防火標準化檢查站3個。 |
縣林業局,各鄉鎮(街道) |
19 |
抗震 領域 |
開展重大基礎設施地震災害風險評估。 |
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街道) |
四、重點措施
序號 |
名稱 |
2025年目標(內容) |
責任單位 |
1 |
強化黨政領導干部責任 |
制定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職責清單和年度重點任務清單,落實半年述職報告制度。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縣防減救災委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2 |
將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培訓內容。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縣防減救災委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
3 |
落實中央安全生產考核巡查工作要求。 |
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街道) | |
4 |
強化行業部門監管責任 |
將“三管三必須”責任落實到各級行業部門班子成員、內設機構和崗位。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縣防減救災委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5 |
強化行業部門監管責任 |
建立更新行業領域基礎臺賬、風險管控清單、隱患排查整治清單。 |
縣應急管理局、縣發展改革委、縣教委、縣經濟信息委、縣民政局、縣規劃自然資源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交通運輸委、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委、縣商務委、縣文化旅游委、縣衛生健康委、縣市場監管局、縣林業局、縣氣象局、縣消防救援局,各鄉鎮(街道) |
6 |
動態厘清新興業態安全監管職責。 | ||
7 |
動態厘清公路、水庫、大壩等災害防治責任。 |
縣發展改革委、縣規劃自然資源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交通運輸委、縣水利局、縣林業局等,各鄉鎮(街道) | |
8 |
明晰縣級重點建設項目縣、鄉鎮(街道)安全監管邊界,健全上下聯動、協同監管機制。 |
縣住房城鄉建委、縣交通運輸委、縣水利局等,各鄉鎮(街道) | |
9 |
強化企業單位主體責任 |
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實際負責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法定責任。深化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檢維修、動火動焊、有限空間作業等全過程管控。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10 |
強化國有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履職考核。 |
縣國資監管中心、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街道) | |
11 |
強化醫院、學校、工地、森林、酒店民宿、高速公路、景區景點等經營管理單位和河、庫、壩、塘、堰、閘等水利設施主管單位的防災減災救災職責。 |
縣發展改革委、縣教委、縣住房城鄉建委、縣交通運輸委、縣水利局、縣農業農村委、縣商務委、縣文化旅游委、縣衛生健康委、縣林業局等,各鄉鎮(街道) | |
12 |
提升綜合統籌協調能力 |
優化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和消防工作議事協調機構組織架構及運行機制。 |
縣應急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局,各鄉鎮(街道) |
13 |
提升綜合統籌協調能力 |
發揮專項辦公室(指揮部)職能作用。 |
縣應急管理局、縣經濟信息委、縣規劃自然資源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交通運輸委、縣水利局、縣商務委、縣文化旅游委、縣市場監管局、縣林業局、縣消防救援局、縣氣象局、縣公安局交巡警大隊等,各鄉鎮(街道) |
14 |
堅持“多通報、多發督促函、多暗訪、多拍攝隱患場景”,用好“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問題清單”,強化典型經驗推廣和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
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街道) | |
15 |
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 |
出臺貫徹落實方案,組織、編制、財政、機關事務、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縣級部門落實相關配套政策。 |
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財政局、縣應急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局、縣機關事務中心等,各鄉鎮(街道) |
16 |
加強安全生產治本攻堅 |
加強重大事故隱患責任倒查追究工作,研究制定有關政策措施。 |
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街道) |
17 |
完成年度重點任務。學好用好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開展“專家進萬企”指導幫扶。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
18 |
加強防災減災救災固本強基 |
進一步完善防減救災議事協調組織架構和運轉機制,聚焦防災減災“叫應、轉移、熔斷”關鍵環節,健全黨政領導靠前指揮、網格化傳導、關鍵期應急響應“降標提級”、洪澇聯排聯調、流域聯防聯控、“44NN”預警響應、“十戶聯防”避險轉移和“七情”統計督導等工作機制。 |
縣防減救災委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19 |
探索綜合減災示范指標體系建設。 |
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街道) | |
20 |
加強防災減災救災固本強基 |
建立農房安全常態化巡查機制,推進農村危房改造和抗災改造,避免在地質條件差、泥石流易發區和山洪災害危險區選址建房。 |
縣住房城鄉建委、縣規劃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委等,各鄉鎮(街道) |
21 |
加強安全韌性城市制度體系建設 |
探索建立城市安全風險體征指標體系和風險評估模型。 |
縣應急管理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等,各鄉鎮(街道) |
22 |
鞏固拓展城市治理風險清單管理試點成果,開展城市生命線工程綜合治理。 |
縣住房城鄉建委、縣經濟信息委等,各鄉鎮(街道) | |
23 |
加強安全韌性城市制度體系建設 |
推進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和老舊管線改造升級。 |
縣住房城鄉建委、縣經濟信息委等,各鄉鎮(街道) |
24 |
加強事故災害風險源頭管控 |
啟動應急管理“十五五”規劃編制。 |
縣應急管理局、縣級有關部門 |
25 |
強化高危項目立項咨詢評估,嚴格落實建設項目安全“三同時”要求。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
26 |
強化建設項目災害風險避讓和災害設防。 |
縣應急管理局、縣規劃自然資源局等,各鄉鎮(街道) | |
27 |
抓好應急預案修編和演練 |
動態修編縣、鄉鎮(街道)各類專項預案和部門預案。 |
縣應急管理局、有關縣級部門,各鄉鎮(街道) |
28 |
規范編制鄉鎮(街道)、村(社區)應急預案和企業單位現場處置方案。縣級每年至少組織1次綜合應急演練,鄉鎮(街道)和村(社區)每年至少組織1次以先期處置、轉移避險、自救互救為重點的應急演練。 |
各鄉鎮(街道) | |
29 |
督促企業每年至少組織開展1次疏散逃生演練(高危行業領域每半年至少1次)。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
30 |
開展應急應戰聯演共訓。 |
縣應急管理局、縣國防動員辦 | |
31 |
抓好應急指揮部和隊伍建設 |
開展縣、鄉鎮(街道)應急指揮部體系建設,場所建設完成率100%,通信指揮設備配備率100%。 |
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街道) |
32 |
建立應急管理、消防救援、公安、水利、規劃自然資源等部門聯合值守、信息互通機制。 |
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局、縣規劃自然資源局、縣水利局、縣消防救援局,各鄉鎮(街道) | |
33 |
完善毗鄰區縣應急聯動機制。 |
縣應急管理局 | |
34 |
開展社會應急力量分類分級測評。 |
縣應急管理局、縣交通運輸委等社會應急力量業務管理部門,各鄉鎮(街道) | |
35 |
開展電力、燃氣等重點行業領域專業隊伍認定。 |
縣應急管理局、縣經濟信息委、縣生態環境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交通運輸委、縣衛生健康委、縣市場監管局等 | |
36 |
縣級、鄉鎮(街道)按規定配備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人員。 |
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街道) | |
37 |
按市應急管理局要求,完成增發國債項目裝備配發、培訓工作。 |
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街道) | |
38 |
抓好會商研判和處置應對 |
堅持“1+7+N”會商研判機制。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縣防減救災委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40 |
抓好會商研判和處置應對 |
完善自然災害分段分級分層分類預警響應規程,優化“一行業一措施,一鄉鎮一方案”響應指令體系,綜合運用應急廣播、短信微信、智能外呼、鳴鑼吹哨、敲門入戶等手段,確保預警叫應直達基層。推廣流域聯防聯控、“十戶聯防”,落實極端情況下“禁停撤疏”緊急管控措施,針對小概率、高風險、超常規事件果斷提級響應。 |
縣防減救災委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41 |
抓好救災救助和恢復重建 |
健全自然災害救助資金年度預算預撥機制。 |
縣財政局、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街道) |
42 |
落實應急期、過渡期救助和冬春、旱災生活救助以及因災遇難人員家屬撫慰、倒房重建和維修加固補助政策。 |
各鄉鎮(街道) | |
43 |
深化行政執法改革 |
厘清行業主管部門和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職責,落實會商協作、線索處置、信息共享等管執協同機制。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44 |
精準編制縣、鄉鎮(街道)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執法事項清單。 |
縣級行政執法部門,各鄉鎮(街道) | |
45 |
嚴格規范精準執法 |
科學編制年度監督檢查計劃,將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主要負責人履職和危險作業規范執行等方面的情況作為重要檢查內容。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46 |
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對企業嚴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落實“一案雙罰”“行刑銜接”。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
47 |
堅持“一案雙查、三責同追、四不放過”,嚴格查處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出臺自然災害調查評估辦法,依法查處自然災害責任事件。 |
縣應急管理局,各鄉鎮(街道) | |
48 |
提升全民安全素質 |
開展“人人講安全,個個會應急”等系列活動。強化重要節點、重要事項、重要政策的宣傳和新聞發布。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縣防減救災委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49 |
在縣級電視媒體設置安全生產、消防工作專欄。 |
縣委宣傳部、縣融媒體中心,各鄉鎮(街道) | |
50 |
提升社會公眾監督質效 |
落實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舉報制度,推動各行業領域企業建立事故隱患內部報告獎勵機制。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51 |
提升社會公眾監督質效 |
推動安全評價、檢驗檢測、安全培訓等機構規范化率100%,依法嚴厲打擊出具虛假、失實安全評價報告等違法行為。 |
縣應急管理局、縣經濟信息委、縣住房城鄉建委、縣市場監管局等,各鄉鎮(街道) |
52 |
提升市場多元共治能力 |
發揮安責險、巨災保險作用,創新“事故預防和災害救助+金融保險”模式。 |
縣應急管理局、縣財政局、縣人力社保局、縣住房城鄉建委、巫溪金融監管支局等,各鄉鎮(街道) |
53 |
引導動員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搶險救災。 |
縣應急管理局、縣民政局,各鄉鎮(街道) | |
54 |
加大成功預警避險轉移表彰獎勵力度。 |
縣防減救災委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
55 |
加強科技基礎支撐能力建設 |
科學規范使用國債項目配備設備,淘汰落后工藝及設備。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56 |
積極參與安全生產新型實用技術工藝和裝備設備評選。 |
縣應急管理局、縣科技局,各鄉鎮(街道) |
???五、城鄉消防專項
序號 |
名稱 |
2025年目標(內容) |
責任單位 |
1 |
重特大火災起數 |
0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2 |
火災起數 |
較2024年下降10%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3 |
火災亡人數 |
較2024年下降5% |
縣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鄉鎮(街道) |
4 |
消防領域 |
開展行業消防安全“四個一”活動。深化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推進暢通“生命通道”專項行動,強化經營性自建房隱患整治。加強廠房庫房、學校、醫院、養老院、大型商業綜合體、多業態混合經營場所等重點場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結合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同步完善消防設施。 |
縣教委、縣經濟信息委、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商務委、縣衛生健康委、縣應急管理局、縣消防救援局等,各鄉鎮(街道) |
5 |
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 |
圍繞銷售、使用、停放、充電、報廢回收等環節持續推進“全鏈條”整治。推進電動自行車充換電設施、以舊換新和老舊蓄電池報廢回收處理體系建設,開展違規停放充電、非法改裝等排查整治,優化完善充電電價政策,強化事故溯源調查結果運用。電動自行車充電端口配建比不低于1∶5,且能滿足各類電動兩輪車充電實際需要;居民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按照居民合表電價計收。 |
縣消防救援局、縣發展改革委、縣經濟信息委、縣公安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商務委、縣市場監管局等,各鄉鎮(街道) |
6 |
建筑保溫材料安全隱患整治 |
加強冷庫、凍庫、室內冰雪場館保溫材料燃燒性能的技術審查和實地檢查,嚴禁使用易燃可燃保溫材料,強化對小散冷庫施工的日常監管,動態掌握情況,嚴防漏管失控。 |
縣消防救援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等,各鄉鎮(街道) |
7 |
人員密集場所動火作業管理 |
嚴格落實動火作業安全主體責任,嚴格限制使用、營業期間進行動火作業,嚴格涉及動火作業小型工程的備案管理,嚴格執行動火作業內部審批制度,嚴格動火作業現場管控。 |
縣消防救援局、縣教委、縣經濟信息委、縣民政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交通運輸委、縣商務委、縣文化旅游委、縣衛生健康委、縣應急管理局、縣民族宗教委、縣市場監管局等,各鄉鎮(街道) |
8 |
加強城鄉火災防控基礎建設 |
啟動《巫溪縣消防救援事業發展“十五五”規劃》編制工作。 |
縣消防救援局、縣級有關部門 |
加強消防隊站、市政消火栓、消防裝備等公共消防設施建設。 |
縣消防救援局、縣發展改革委、縣住房城鄉建委等,各鄉鎮(街道) | ||
9 |
抓好消防救援體系和力量建設 |
深化指揮控制、作戰力量、作戰保障“三大體系”建設,建強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專業編隊。完善消防救援隊伍與社會救援力量聯勤聯訓聯戰機制。 |
縣消防救援局,各鄉鎮(街道) |
開展鄉鎮專職消防隊評估,推進鄉鎮消防隊建設,建強政府專職消防隊伍,推進社區、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建設。 | |||
10 |
嚴格規范精準執法 |
落實《重慶市火災事故調查處理規定》。 |
縣消防救援局 |
11 |
“高樓消防” |
強化“高樓消防碼”使用,健全城市消防安全體征指標體系。 |
縣消防救援局 |
12 |
電動自行車摩托車綜合智管 |
重點打造規范充停場景,實現3類多跨事件市、區縣、鄉鎮(街道)三級貫通。 |
縣消防救援局 |
?
?
?
?
?
?
— 1 —
?